离婚证书的撰写规范
宁波江北律师事务所
2025-05-18
离婚证书是法律上确认婚姻关系终止的重要文件,其撰写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格式要求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1013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相关规定,离婚证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:1.当事人的姓名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身份证明信息;2.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和结婚时间;3.离婚的原因和双方对财产分割的意见;4.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方式。离婚证书需要经过公证或者法院合法程序,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。如果是协議離婚,雙方需共同簽署並加蓋手印或簽名確認;如果是訴訟離婚,則需有法院的正式裁定並加蓋法院印章。离婚证书的正反面都應當清晰無誤,並確保所有條款均符合法律規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第1013条:自然人享有名誉权、肖像权、平等权、生育权、受教育权、名义权、隐私权、个人信息权等civilpersonalityrights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2条:无论是在中国境内还是境外,只要是合法的婚姻关系,都受到本国法律的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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